泉州个人专利类型有哪些?
作者:泉州盛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9-06 08:13:02
最近,我们都知道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与现代控股集团的商标转让,给后续商标纠纷埋下了隐患。如果我们想转让或者受让商标,要做好充足准备。今天小编就带大家来了解商标如何转让?商标转让的流程是什么?商标转让流程适用《商标法》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泉州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转让申请流程就是: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商标转让所需的材料:(1)《转让商标/注册商标申请书》(需双方签字或盖章);(2)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文件(企业需应提供盖章版营业执照扫描件);(3)转让方和受让方分别出具代理委托书;(4)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5)同意转让声明(企业需双方盖章且法人签字,个人只需签字);(6)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在签署商标转让协议的过程中,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非法转让指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并不是该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或者是不能代表全部商标所有人,或者是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同意,而以隐瞒、欺诈、伪造等不正当手段将其注册商标偷偷转让的。签署转让协议之前需要核实清楚对方是否为商标权人,避免导致转让无效。
2、部分转让指注册商标的转让人,未将与被转让商标相关的其他同类近似商标一并转让给商标受让人,并保留或隐瞒了一部分与转让商标相近似的同类商标,会导致商标转让不成功。受让人要注意查找是否有近似商标没有一起转让。
3、转让商标的权益漏洞指商标转让人在转让该商标时,隐瞒了该商标在转让之前已经许可他人使用、被质押抵债、被冻结等等问题。在转让过程中要调查清楚商标是否法律许可、是否存在风险等。个人有时候可能觉得无从下手,这时候可以借助专业的商标平台进行商标的风险评估,给出专业合理的建议。了解清楚这些,相信您对商标转让有了大致了解。如果有购买商标或者出售商标的需求,可以联系我司,帮助您处理相关转让手续。
未注册商标能不能使用的相关资讯,包括: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产品,未注册商标怎么使用,一个产品上只能使用一个商标吗,泉州商标注册怎么办理。
目前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是烟草类商品。除了烟草类商品外我国法律并不禁止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但是这一使用必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破坏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笔者认为,对未注册商标使用的规范,主要体现在下列法律法规中:
1.新《商标法》第七条引入了诚实信用原则,同时在第五十二条规定了违规使用未注册商标的法律后果。
新《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或者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反不正当竞争法》通过第五条第(四)项和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禁止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并在第二十条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了违法后果。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第二十条第一款则要求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该法第七章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4.《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第五章规定了相应罚则。
5.《产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产品名称应当表明产品的真实属性,并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应当使用不会引起用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或者俗名。
在日常经济生活中,除注册商标外,还有很多市场主体使用未注册商标。商标是帮助消费者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如果一个商品上有两个甚至多个商标,或者同时使用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是否会让消费者感到困惑,无法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呢?
从现行法律法规看,我国并未明确禁止在一个商品上同时使用两个或多个商标。两个或多个商标同时使用,主要有以下情形:
1.商标具有从属关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可以在一个商品上同时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注册商标的意见》中写到:“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一个商品上同时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注册商标。企业可以将一个商标注册并使用在自己生产的全部或部分商品上,以区别其他企业生产的商品,同时可以在每种产品上注册并使用一个专用于该产品上的商标,用来区别自己生产的不同商品。”这类商标通常被称为“主副商标”,如汽车商标“大众”和汽车型号商标“桑塔纳”。
2.商标权利人并列使用位阶相同的商标。经过长期广告宣传,并列使用的商标已被消费者充分认可,可共同或单独起到商标的识别作用,如年轻态和脑白金商标同时使用。此种情况也可佐证商标所具有的广告宣传功能。
3.同时使用的两个商标中,有一个是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性质和意义与一般商标不同,它们是用于表明使用者成员资格或证明商品、服务特定品质的,如果符合条件,商标权利人可在使用商品或服务商标的同时,一并使用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
4.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较为典型的是商品销售者在所售商品上同时使用自己的服务商标,以表明服务来源。
5.商标的正当使用。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的《商标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了商标的正当使用,符合该条规定的,可正当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商标权利人无权禁止,同时可一并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如常见的在电脑上标注intel、windows等商标,消费者均会认为该电脑使用了intel处理器、windows操作系统,而不会认为该电脑是英特尔公司或微软公司生产的或与其有关联关系。
6.表明合作关系。两公司经技术合作共同开发了某款产品,并同时在该产品上标注两公司分别享有商标专用权的两个不同商标。一方面,商标仍可发挥识别功能,因为产品的生产研发是两公司合作进行的,产品本身就来源于合作的两个公司;另一方面,可以凸显商标的质量保障功能,表明该产品结合了两家公司的先进技术,更能吸引消费者。商标注册的途径和步骤:商标注册的途径有两种:一是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二是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
最近有许多老板认为只要注册完商标就已经没事了,不在关注后续的一些问题,那么这样做到底对不对呢。下面知识产权小编来给大家讲讲泉州商标注册后的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商标注册后需要每年年检么?
无需每年年检,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可在指定期限内续展或宽展。
《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此条款也提醒商标注册人,商标核准注册后应注意监控有效期满时间,避免因未办理续展手续造成商标注销。
二:注册商标在使用中能改变么?
不可自行改变。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人应严格以核准注册的商标进行使用,简单来说就是商标注册证上的商标是什么样子使用中就应与之保持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否则可能会产生被责令限制改正甚至撤销注册的风险。
三:注册商标不能满足所需怎么办?
另行申请+重新申请
《商标法》第二十三条: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法》第二十四条: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如果已经核准注册商标的项目已经无法满足实际经营商品或服务范围的或因为实际经营需求要进行商标标记改变的,需要另行提出注册申请或重新申请,在获得新的商标注册后再根据所核定项目及商标进行使用。
风险:如果超出核定范围使用商标或者改变商标标记使用有可能因为与他人注册商标核定相同或类似项目上构成近似而产生侵权风险,引发更多的纠纷并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重新申请与另行申请反而可以更低的时间成本、费用成本将此风险降到最低。
四:注册人信息变更,商标如何处理?
提出变更申请
《商标法》第四十一条: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在发生企业名称变更、企业登记地址产生变化等情况时,应及时对名下商标进行相应信息的变更,且在实务中是需要对名下全部商标进行变更。
风险:一方面,如果不进行及时变更可能会发生上述第2点情形造成损失。另一方面,在没有代理机构代为注册申请且发生了被他人提起撤三、无效等程序时,官方会按照原地址进行文件寄送,以此造成因无法接收文件而无法答辩、提交证据材料等情况进而可能造成商标被撤销或宣告无效的严重后果。
五:商标被他人提“撤三”,怎么办?
因我国商标注册量极大,而能被用来注册商标的元素有限,为了促进商标注册人对商标使用的积极性,避免大量商标闲置造成商标资源浪费,我国《商标法》规定了“撤三”制度即“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实务中不免发生在后商标申请人对构成障碍的在先注册商标提起的“撤三”情形,毕竟没有“无缘无故的撤三”。如果您的商标一直在使用却收到了“提供使用证据通知”也无需惊讶,收集证据并及时答辩方可。
1、时间上的应对: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商标注册人应在收到提供使用证据通知的两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证据材料,时间的计算方式与本公众号《驳回复审失败的救济途径》内容一致,可参照。
2、证据上的应对:证据材料应限定在①指定三年期间②被提起撤三的商标③被提起撤三商标所核定的具体商品、服务项目,也需具体看撤三申请人所指定要申请撤销的项目。更多应对注意事项可参照本公众号《应对撤三,提交何种证据材料》。
3、“正当理由”的抗辩:《商标法》设置的“撤三”规制的“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情形,如果商标注册人确实存在“正当理由”的,则可以此抗辩。正当理由主要包括(一)不可抗力;(二)政府政策性限制;(三)破产清算;(四)其他不可归责于商标注册人的正当事由。
TM”常见于国外商标,它是英文“trademark”的缩写,“trademark”的中文意思是“商业标记”,所以“TM”的意思就是“商标”,它的作用就是告诉人们,这个它所标注的图形或文字是这个商品或服务的商标,不是名称也不是广告宣传。而“R”是英文“register”的缩写,“register”的中文意思是“注册”,商品或服务打上这个标记,就是告诉人们,它所标注的图形或文字不但是商标,而且还是注册商标,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未经授权,其他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能擅自使用。现在知道TM和R的区别了吧,“TM”是商标标识,“R”是注册商标标识,二者受法律保护的力度是不同的。
在商标还未成为注册商标的时候,标注“TM”标记,这样做就是告诉公众,这个图形或文字是作为商品或服务的“商标”使用的,不是名称也不是广告宣传,这样就可以避免它所标注的图形或文字流入公用领域,而不能申请成为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同时打上“TM”标记,也可以作为使用该图形或文字作为商标的证明,申请注册商标时,享有使用在先的权利。
当商标成为注册商标后,就可以在其右上角或右下角标注“R”或“注”注册标记,或者直接标明是“注册商标”。记住注册标记一定要打在商标的右上角或右下角,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另外还要说明的一点是,申请泉州商标注册,取得国家商标局发出的《受理通知书》之后,《商标注册证》之前这段时间,仍然不可以在商标上标注注册标记,因为国家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只是商标注册程序的开始。这个《受理通知书》只是表明商标局受理了商标注册申请,而未表明该申请是否被核准。事实上有相当数量的商标注册申请虽已被商标局受理,但经审查后又被驳回了,最终未能注册成功。所以在这段时间建议标注“TM”,而不能标注“R”,否则就构成了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将处以非法经营额20%以下或者非法获利2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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